1.8 人的运气总是起起伏伏

土路连着的是更宽的土路,里克神父刚一踏入森林就和我分开了,看来他也知道我是个累赘。现在本累赘正走在山林大道中挥着木棍,刚进来时我就瞄了一眼这林子的大小,要是爱弥儿真是进山里玩鬼抓人,我今天也许就出不去了,就算我找着了爱弥儿又要怎么通知里克神父呢,老年人做事总是百密一疏。


我现在走的是上山的路,之字形的土坡缓缓抬升着海拔最终从山顶的缝隙里穿过,我是不懂为什么这条路不直接从山旁绕开,但是我还是明白这山翻过去就是另一个天地了,可惜我现在还走不了,得去找人,而人顺着大路一直走可找不到,我只能钻到林子里去。从大路跳出来后也有一些被人踏出来的小道,大概是农户猎野味时留下的,这时候我手上的木棍就有了用武之地,不知道这山里有没有毒虫和蛇,但敲着走路总是没坏处,唯一的危险就是声响引来一些不可描述之物,但那种体积的玩意早晚都能看见这个不知死活独自进山的人类幼体,到时我只能认栽。在这方面我反倒是不太担心爱弥儿,主角嘛,多少有些保险,希望她能赶紧出来救救无助的汉斯。我更害怕她吃了些什么不该吃的现在正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


森林,好大,这里不是说它的面积,虽然面积也很大,这种悠悠然厚重的气势在丁达尔效应的加持下无时无刻不在震撼着我这个没有出过屋子的小市民,这种包容力不但体现在空间上,还有着其他生灵作保,在村子里望见的石崖断壁单纯是一种大面积的一致美,而森林除了主色调是绿色外无处不在显示着自己的多样性,就像我脚边这些各式各样的鹅膏菌,有些看起来就有毒,有些确实也有毒,如果这里的石灰质土壤能给我一些惊喜就好了,我打算沿着山坡等高线同时寻找调味料和爱弥儿,这才是最高效的做法。


当我顺着山坡表面在同一海拔高度拐来拐去走出约三十分钟之后,我嗅到了一股异香,不得不承认我今天运气不错,要是这丛草长的更像草一点就好了。在这个星球上我原来世界随处可见的土物都有巨大化的趋势,鸡也是,胡萝卜也是,草也是。这棵从山坡正中长到我面前的植物不是我理解的灌木,但是叶片下方若隐若现的白色绒毛却试图与我认亲。


不管是不是迷迭香,看到了不薅一把总觉得有点可惜,汉斯的小手却够不到树枝,真是没用。


根据我的观察,这斜率近八十度山坡不算太高,下面也没有什么危险硬物,那么解决方案就十分简单明了了,只要蹦得够远就成。第一次跳得不太成功,我又来回上下了几次终于抓得了两条,这搞法有点费膝盖,让我先歇会。


……为什么我一开始不下来掐根上的呢?看来汉斯的傻气终于传染给了我。灵智重新上身的我一边掐草,一边赏景,这个位置实在不错,下次有空我一定带着鼻塞来,多亏了这棵巨大的疑似迷迭香,周围空气里都有股奇异的香气,连其他灌木都避让出了一片空地,单论环境无可挑剔。我眼睛的焦点漫无目的地在灌木间移动以配合我手上放哪抓哪的掐草动作,不过很快焦点有了准心,在我正面偏右的灌木上有个开口不大的V字型缺口,可能是第一次被扒开,未必是人,但也值得一探,找着理由的我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赶紧离开了这个异香之地。


又是枯燥的寻路,这次还得一边扒拉灌木丛,一边往前挤,不过很快我耳边就传来了小孩子的声音,看来我今天运气确实不错,问题是声音不止一个,不会真跑山里来玩鬼抓人了吧?要是塞西尔和爱弥儿同时出现在我眼前我一定直接上拳头招呼,这种高昂的情绪甚至导致我迟迟不愿分开我前面最后一丛灌木。


「是谁?」一个幼稚的男声,看来终究还是得出去。


我的头刚伸出去,我要找的人就认出了我。「汉斯!你怎么来了?」


现在我的面前有两个小孩,一个半蹲着似乎打算站起来,一个坐着,左腿伸得笔直,右腿收着顶着右手。


你知道人的眼睛是什么颜色吗?北欧人是蓝眼睛,中亚有些人会有绿眼睛,但一般所谓黑发黑眼的东亚人,眼睛都不是黑色,透明一点的像烤熟的板栗,深一点的则是树皮一样,总之基本都是棕色,不过作为人口密度最大的区域总会有例外,就像现在正盯着我的这双眼睛,我们的另一个主角,纯粹的黑色。


看到他站在爱弥儿旁边我都不知道该吐槽哪一点,


这个,


剧情,


真的,


太,


古典了。


难怪汉斯该死,你不死都对不起编剧的墨水,这感情线后劲大到我也愿意和汉斯一起死,正统的剧情很好,我也喜欢,但容不得差错,汉斯的逃跑很可能毁掉脚本的职业生涯,还跑啥啊?


「你妈妈说你没回过家,我和里克神父只好出来找你了。」


「…」不要这么紧张,爱弥儿,这是命运,命运的相遇,不要像欠着我钱还不起一样看着我。


没人接话我只好换个话题。


「这位是?」


介绍一下,七位主角之一,欧内斯特.阿尔弗雷德,中间还有他爹的名字和他爷爷的名字,但都不重要,因为我记不得。咱们国的王子,排行老三,这一届的勇者。虽然这名字这么长,但其实他妈妈是本地人的贵族,因此他是个混血儿。说不羡慕是假的,混血诶,还是标准的白人和东亚人混血,放我们那光是这一项就能从小学吹到大学了,找工作都有隐藏优势,更何况这小孩还混的挺标志,以后肯定是真正的黑发黑眼娃娃脸帅哥,为什么知道?因为我看了立绘。不过混血在这个国家似乎是很正常的事,说不定汉斯也是,美国德裔和德国人的混血,希望我能凭这点和这位小帅哥搞好关系。遗憾的是,我帮他介绍了这么多,我们的主角也不打算和我坦诚相待。


这个黑头发主角眼睛在我身上上下扫动了一会叫出了一个名字。「张一齐。」那是什么东西?你妈妈姓张吗?为什么不是复字的姓?难不成理查大叔的血统比我们都纯?撒谎可对不起你的那个长名字,不过可以理解,毕竟王子一个人出门在外也很容易被拐卖,虽然排行老三。


「那我们的小张兄弟为什么在这坐着?」我转头寻求爱弥儿的答案。


「那个,汉斯,我路过这里的时候看见他脚崴了。我只是在这陪他等到同行的大人过来!」我很感动,爱弥儿,你终于肯说话了,但是后面的解释是多余的,你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别把事情想那么复杂。虽然看起来我们的勇者对你的感情在第一次见面的同时就复杂起来了。就像现在,「我没事。」咱们的小张看来不打算依靠我,还死死地盯着我。


老实说要不是影响不好,我现在就要笑出声了。这是那种事,因为不想在可爱的异性面前比下去,就只能拒绝同龄人的帮助死撑,小孩总是不能找到表达情感的正确方式,这是他们唯一可爱的地方。但是你额头上的汗出卖了你,不知道是因为痛还是因为刚和爱弥儿对视完,小张的脸和耳朵都泛着红。


「你有把他鞋子脱下来看看吗?」希望爱弥儿懂一点应急小知识。


「没有?没有!」异口同声,我实在有点搞不懂这里的孩子到底是不是早熟。


「那我来吧。脚崴了捂着可不好。」,尽管欧内斯特十分抗拒,但左脚又不能挪,还是得由着我把鞋抬起来脱掉。肿得有点厉害,还是直接上手看看有没有什么内伤吧,要是勇者在这脚就残废了,以后还让他去拯救世界怪不好意思的。「看好了,爱弥儿。」先压前脚掌把小张的脚勾起来,然后用拳头叩击脚后跟。「疼吗?」


「…还好。」「那骨头应该没问题。现在脚放松,能放下来吗?」看起来可以,跟腱没断吧。最后试试韧带,用手指按一下脚踝下面的两个凹槽,


「疼吗?」


「不疼。」


「那应该没啥大问题,但是肿得这么胀需不需要给你拿什么东西压一下呢?」


在我做完这一套测试之后,小张的脸已经红的比自己脚还厉害了,你的自尊心就真的这么重要吗?


「汉斯,好厉害。」我也这么觉得,不过其实是假的,这一套我也就从视频上看过,没有实操过的东西我都不会主动保证准确有效,主要还是想逗欧内斯特玩。那么解决下一个问题。


「你们为什么跑这里来了。」


「不知道。」爱弥儿和小张看起来都很困惑。


「不知道?」


「我当时正在,…,晃过神就到这里来了,然后就看见他站在山坡上!」


「我也一样,之前我正等着搭帐篷,结果等我注意到就站在那了,一害…,一慌就摔了下来。」我随着他们指的地方看了一下我头上的断层,主角是不一样,滚下来的坡都要比我高一点,难怪会把脚崴着,把害怕换成慌张也不会为你的行为加分。不过爱弥儿居然能在无意识之下穿过那片灌木丛,你是新型号的陆战舰吗?


「身上有被挂着吗,爱弥儿。」


她转了转身,又看了一下手臂,「没有诶。」「腿上呢?」「没有。」很好,你比欧内斯特靠谱。


这些对话都是在我在地上找木片的时候发生的,中途我也试图用手扯断衣服做绑带,可惜汉斯一如既往没用。就在我为绷带的事情一筹莫展的时候,我背后的灌木丛再一次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声响,听这动静应该是里克神父。我对这不知道跑哪去的撒手掌柜直接喊话。


「里克神父,我们捡到个娃,他的脚还歪了。」


我感觉到这个巨型物体停在了我身后。


「你身上有带手巾之类的东西吗,里克神父,我想给他压一下。」


「汉斯,」爱弥儿打断了我。


「什么。」


「…熊。」我顺着爱弥儿的手指看了过去,一头浑身毛发蓝得发黑的巨大生物正两脚着地的站着,它的双肩还插着略显透明的红色几何体,在偏斜的日光下照出了其中流动光彩。


我转头看向两位主角,从表情就能看出他们目前都没有能独自处理这件事的能力。


「…」


看来我今天的好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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