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酒馆里能聊很多东西,但是能说什么话,还得看运气啊。”

天色渐暗,但是人世间的喧嚣可不会随着太阳的隐去而停歇——特别是在酒馆里的人们。


酒馆是混乱而又欢乐的地方,没有人会扫兴,不识相和说话难听的早就都被扔出门去了。

擅长侃大山的人,几杯麦酒下肚,就要扯些有的没的来给大伙下酒了。


“我跟你们讲啊,你们别看、看、看我过成这样,我可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人。”


“得了吧,昨天那个小法师还吹虚自己老厉害了,结果连破环炮也不会。”


久经战阵的老雇佣兵喝多了以后,就想冲着这些后辈们摆资历了,又或者只是打算说出来显摆一下自己的见识,长长脸面。可惜,雇佣兵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职业,年轻人只会给这些老兵油子单纯的套上一个怂货的刻板印象。他们才不会老老实实听老古董卖弄资历。


“我,活、活到这个岁数了,还、怀、可以在战场上玩命,靠的,不是运气好。

“我可认识不少的狠角,什么,元、元素混血,什么精灵、血族,我那是熟得很。”

老佣兵一张口就是一堆重量级的存在。


“长了张嘴的,都会吹。恁倒是说个具体的家伙啊!”


——除非是提到一些“名人”……


“你,你们知道吗?自愿先锋兵出身的——‘狂暴的活火焰’,老出名的那个元素混血佣兵。

“我和那个家伙是老相识了!”


“切,哪能啊!”

“这都是多少年以前的家伙了,不是早就没有这个人的消息了嘛!”

“你就可劲扯吧!”

“人早没了吧!”


“狂暴的活火焰”是多年前在战场上活跃过的火元素混血,这个人作为雇佣兵凶暴异常,是一等一的狠角色。元素混血拥有操控元素的能力,不同于法师这样的存在,元素混血的能力虽然强大,但是也容易失控。不过呢,这位“活火焰”并没有在战场上以使用自己的能力出名。虽然有着“活火焰”这样的称号,关于这家伙的传言一般是更加强调它的彪悍凶猛,而不是作为火元素混血的身份。


“不、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自愿先锋兵都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吧。”


狠人里面含金量最高的一类。进入自愿先锋兵的人各种各样:要钱不要命的,愣头青,欠钱的,倒霉弹……但是只要是一场战斗后还能活下来的,那绝对是命硬。虽然叫自愿先锋兵,可不过就是敢死队,比敢死队都不如:从诱饵、填缺到殿后,几乎所有炮灰一样的活都是他们干,是所有行动中永远的弃子。


“那家伙更是如此,啊,啊。仗着自己是元素混血,什么武器都好像对它没用。

“那个时候啊,顶着弩箭,冲过盾牌。拿着杆大剑,专门盯着人脑袋瓜子打……”

“血、血刺呼啦的,那是白的脑,红的血满地都是……”


老佣兵在酒桌上那是绘声绘色地描述“活火焰”当年是多么的残暴,凶悍。怎么血腥暴力,怎么来,血啊,骨啊,脑啊,肠啊,接二连三的。完事之后,那一地都是断手残骸,没一个全尸。


与其说是在描述一个善战的佣兵,他更像是是在介绍一个变态杀人魔。


不过对战斗的描述也就那样,大家不是见过看过,就是自己亲手干过。听别人讲“名人”事迹,重点不在这;笼统的战斗太没意思了,大家主要还是想知道那位是个怎么样的形象。


“别看、看这家伙,在战场上是多么猛,平时那是一直顶着张臭脸,就跟死了——”


“——就跟被谁杀了全家一样似的,对吧。”


突如其来的插嘴,打断了老佣兵的讲述。他没有生气,那张老脸却一下子被变得不停抽抽,嘴巴只能搁那开着愣生生闭不上。


听到那句话,他觉得自己早应该找个人占卜一下,今天可真是倒大霉了。


他战战兢兢地转过头,看见一个修女打扮的姑娘站着他的后面,那姑娘的脸上带着一个瘆人的微笑。


“啊————”老家伙被吓得摔下了凳子,身子还在那里不停后退, “伯宁!你、你、你怎么在、在、在……”


“怎么了,人家确实是死了全家没错啊,你没说错什么啊?对吧——”

姑娘的口气很平稳,脸上也是平淡如镜子般的水面,毫无波澜。


老佣兵话没听个全就立马支楞起上半身,赶紧往身后扒拉,拼老劲远离这个姑娘。周围的人则因为老佣兵突如其来的举动,呆在原地,浮想联翩。


“唉——”人姑娘看到老佣兵摔在地上这么狼狈,所以她走了过去,伸出手要拉者家伙一把,“你何必呢,瓦尔塔?”。


磨损严重的小牛皮手套出现在老佣兵瓦尔塔的眼前,他现在的所有注意都在这只手套上。这只手套最开始的主人瓦尔塔还远远地见过一面,是个小贵族,也是个小军官。这个贵族小军官有一对精美的胡子,一看就是天天花功夫保养出来的——很可惜在他变成两半的脑袋上这对漂亮胡子失去了原有的对称美。


瓦尔塔对这双手套的印象深刻,其实还是因为它的后一任主人几乎在日常使用中磨掉了手套上的所有的花纹,手心手背的都是,所有的花纹。并且,手套还总是沾着灰——是粘在那小牛皮上,如同污渍一样的黑灰,那是粗略地拍打或磨搓后剩下来的,最顽固的灰。高温之下燃烧到最后的残渣就是这么干脆单纯的黑,这么简单的脏。


呜咽的哀嚎,挥之不去的焦香,若有若无的清烟……


瓦尔塔原本看见那姑娘一点点靠近就满头冷汗,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当他清楚的看到手套上新鲜而又若隐若现的黑色污渍,他再也绷不住了!


“啊啊啊啊啊啊——”老佣兵塔尔瓦发出十分丢人的声音落荒而逃,只留下人家姑娘那只停在半空,带着小牛皮手套的手,“和以前一样,是个命硬的怂逼呢。怪不得还没死。”


就如同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修女打扮的姑娘坐在了瓦尔塔原来的位置上。并且,想要来上一杯。


看到老佣兵狼狈地逃跑,周围的人却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人没有无缘无故的恐惧,突然其来的失态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他们不知道的信息。


他们可都还没有喝大呢,脑子一个比一个清醒。谁都不说话,就这样看着这个能把一个老男人活生生吓走的“修女”。穿着不一定不代表身份:血族公爵可能会喜欢穿卫兵制服,佣兵头子可能会打扮的和送葬的一样,海怪也会套层人皮伪装一下……总之,人不可貌相。


没有佣兵会笑话怂逼的,特别是真正地道的雇佣兵。打仗是生意,会苟才是硬道理,在这个存在魔法的土地上,一惊一乍是很有助于延长寿命的。至少今天这个酒馆里,没有头铁的愣头青,就算是前面怼了瓦尔塔几句的家伙们,现在也不敢轻举妄动。


“真不行,这届佣兵真不行。”

安博尼叶(安妮)看着一屋子的佣兵,发出了物是人非的感慨。


她回想起以前的旅团,再看看现在酒馆里的人。时光飞逝,岁月更改,可是总有些东西是不变的。


在合适战争的时节,佣兵团和佣兵队会在几个领头和中间人的带领下结成旅团。旅团的服务对象——有战争需求的领主和想要保护贸易畅通的大商会——会在这个时间段和旅团签订合同,支付定金。雇佣兵聚集在一起也不仅仅是为了大主顾的方便,也是为了自己的方便。不管是进行漫长的远征还是就近劫掠,人多势众带来的好处总归是大过蛋糕分得少带来的坏处。


安妮是想混进某个旅团,蹭一些物资,方便她接下来的行动。不过,这里好像没有成规模的旅团,不然瓦尔塔那样的混子为什么想出来显摆,肯定不是喝大了。这里只是佣兵多,但是顶天了就十多人的佣兵队,佣兵团这种等级才会去扎营,更何况人更多的旅团:这附近可没有营地。


她得想些法子蹭吃蹭喝,顺带蹭个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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