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此生,与世长辞吧——大概?

在一张带着帷幕的大床上,纹饰复杂华丽的被褥覆盖在一位奄奄一息的老人身上。他的妻子儿女都在他的房间里,只不过没有像瞻仰遗容一样围着他。快死的人对于一些事情是很敏感的,直觉上的,感情上的敏感——没有什么事情,老母亲也发话了,子女们也不会围在老人的床前的。


没有娶第二任妻子,但是老人的孩子依然很多:三个儿子,四个女儿。他的妻子戴着深紫色的面纱,因为腿脚不便,坐在轮椅上,让小儿子推着走。这位老女士对自己的丈夫说,自己戴面纱是为了不让自己衰老的容颜把他们心里那张年轻的脸庞替换掉。她甚至对画师说,把自己画的年轻一些,在所有的画作中她都保持这年轻的容颜,那些画师从来没有见到过老女士现在长相。


老女士六次怀孕,一次是双胞胎,生下一对可爱的女儿。孩子们几乎是按照一女一男的规律排的辈分,最后出生的便是刚刚十七岁的小儿子。除了他尚未婚配之外,老人家其他子女都有了归宿,孙辈也有了不少了。可惜没几个特别出彩的孩子,就一个女孩勉强赶上了老女士那已经很久素未谋面的哥哥他的程度,希望下一代之中能再接再厉。


老人本身是一位领主,不过他是入赘的,所以他和妻子共享统治权,不管怎么样,他在自己的妻子面前还是很有话语权的。所以他,杰克森·冯德斯博格毫无疑问的是家里的主人。从一个无亲无故的孤儿,到一位受人尊敬,富有,且家庭圆满的领主,他可以自豪的说,他度过了有意义的一生。


他不可否认,他改过几次名字,但是他的身份一直没有变化过,他就是他(虽然他的子女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有使用过什么名字就是了)。他的人生有三次改变:一次战乱,一次收养,一次结婚。每一次都改变了他的命运,幸好最后导向了正确的道路,毕竟命运是不可控的。


本来他只是某个底地的农民家的孩子,最小的孩子。在战火还没有危及到他的生活时,他的长辈就带着他以及他的兄弟姐妹们远离战火,远走他乡。一路离散,当他到达冯德斯博格的领地时,他已经是孤身一人了,那时他才5岁。回忆起来,这真是一个奇迹。


冯德斯博格公爵的管家,不知为何,是的,到现在他还是不知道老管家为什么要收养他作为自己的养子。他对老管家很感激,亲生父母的容貌早已经淡忘的现在,他依然记得老管家的音容笑貌,就好像老管家还在他身边一样。也正是因为管家养子的身份,他才能和公爵的孩子接触,为之后的际遇做了铺垫。


老公爵有两个孩子,调皮外向的儿子,文静内向的女儿。公爵千金和他的年纪差不多大,只能说,这就是所谓的男孩遇见女孩。


老公爵和儿子间的矛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愈演愈烈。叛逆的儿子,公爵家的少爷,做出了许多出格的事情——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甚至离家出走住到城区里的夜莺馆里,那里三教九流,什么样的坏人都有啊。


老公爵因此也看见了他的才干,对他这半个家人进行了提拔。他也能名正言顺地出没在公爵千金的周围了,这时他才真正开始了解公爵千金,有了和她发展感情的机会。


比起那个不让人顺心的哥哥,聪慧懂事的妹妹更加值得宠爱。他也是如此,不喜欢,甚至厌恶少爷;更喜欢公爵千金,有一些僭越之想。害羞的他没有真的有事没事跑去骚扰公爵千金,只是有机会的话,会远远看着她。最后还是公爵千金率先行动,主动和他搭话,让爱情的种子有机会发芽。


可惜,他们懵懂的爱情开始发展的时候,老公爵去世了。那个讨厌的少爷——好色无礼的花花公子,成为了公爵。老主人的去世,新主人的继位,对他打击最大的,还是老管家的死。

老管家,他的养父,死在一次袭击之中。


不知道从哪里流窜来的匪盗夜袭了冯德斯博格公爵家的主楼,还被人纵火。他当然和贼人进行了战斗,表现十分英勇,在脸上留下了一道疤(后来愈合的很好只剩淡淡的痕迹)。老管家却被人划开了喉咙,尸体被遗留在了火海之中。


他怀疑过,是不是新公爵对于一直在谏言的老管家感到厌烦,趁机杀了他的养父,栽赃给袭击住宅的匪徒。他甚至当着新公爵的面,质问他,是不是他干的。


新公爵说:

“以我死去的母亲的名义,以上一代冯德斯博格公爵的名义,我发誓,我不是那个杀害管家的人。

“我并没有夺走他的性命,终结他的命运,让他魂归冥河。”


他姑且信了,新公爵最少还没有拿自己的双亲不当一回事过,姑且还没有。


在袭击之后,新公爵的嗓子因为吸入了空气中的灰烬,声音变得嘶哑难听;公爵妹妹则是腿骨折了,不得不坐在轮椅上,或者拄拐。而他,接过了老管家的工作,成了新的管家。进而他更加讨厌新公爵了,讨厌他的好色,讨厌他的随性,讨厌他大把花钱去勾结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混,夜莺,掮客和佣兵。


新公爵最令人讨厌的一点是,对自己的妹妹冷暴力。他无数次地从公爵妹妹的口中听到公爵对她的虐待,情感上的虐待。无视她,冷漠她,公爵还会因为一些小事,大声地指责她。公爵简直就是一只丑陋的乌鸦,被那种不堪入耳的嗓音责备,公爵妹妹的生活相当艰难。


仆人和主人,在一次次的倾诉之中,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近了。终于,他们可以互称为爱人了。他并没有沉溺于爱情之中,而是更加兢兢业业。他不惜和新公爵争吵,也要阻止公爵让公爵家的财务陷入困境。当然了,如胶似漆的爱人之间的堕落时间,他还是留了出来的。他不想因为自己投入工作之中就把孤立无援的爱人留给她那个可憎的哥哥。


他不相信神,即便人生遭遇了数次幸运,他依然不相信神。唯一一次动摇,是因为他不喜欢的新公爵——他爱人的哥哥,要把爵位渡让给他的爱人,前提是他的爱人至少要有婚约。欣喜若狂的他,甚至不害怕遭遇称他“图谋不轨”的诬告,直接向自己的爱人求婚。


她答应了。


她明确地答应了!


玫瑰色,玫瑰色的人生。新公爵就像宣称的那样,渡让爵位了,然后离开。不久,他和他的爱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没有人不同意他们的结合。然后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降生了,一个胖乎乎的女婴。人生就这样进行下去了,没有太多剧烈的变故。


贵族和教会开战了,圣都陷落了;夏科罗被摧毁了,那个商人们的海上都市,这很突然;海盗们在大海上横行霸道,猖獗一时······虽然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他还是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地经营领地,不让这些惊人的消息干扰到他们的正常生活,不让自己成为这种新闻中的被害者。


终于,他的付出都是有收获的。一个平稳繁荣的公爵领,可靠的继任者,勉强剩下够安享晚年的时光:这都是值得的。


死亡很可怕,他很怕死。话又说回来,每每他回顾自己的人生,又觉得死亡没什么好怕的了。空闲时分,他竟然都怀念起那个令人生厌的大舅子了,真是可怕,人老了就是会会胡思乱想。他确实也没有听到过前公爵的消息,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在干什么。真希望那个家伙死在女人的身上!


最后的最后,那个差点饿死在雨夜里的孩子,变成了这个躺在华贵大床上老人,被这么多的亲人环绕着。孙辈真是可爱啊,在自己面前那么拘谨害羞,却止不住地散发出活泼的气息,好动的心思令人忍俊不禁。


再活得久一点,似乎已经是奢望了,那么是时候离开了——


“父亲大人!”

“爸爸?爸爸!”

“爷爷!”


“约翰,你怎么了约翰?

“回答我啊,约翰!”

······

“快给我醒来,约翰金!

“听到没有,老混帐!”


“额···欸···啊···

“······啊啊啊!”


他醒来了,吓得直接起身。


昏暗的地下室,点点烛光,湿冷的石板。


他就躺在石板(大概)上,身旁还有别人。当他的思考回到正轨时,他惊讶的发现,惊恐的发现,他旁边站着的这个人是他的妻子——年轻的脸庞,姣好的身材和健康的肢体!明明她已经坐了几年的轮椅啊!


“听着,老混帐,这是几?”

妻子伸出了两只手共六根手指。


“啊,额,六!”

他的声音完全不是一个老家伙该有的,年轻——年幼的嗓音吓了他自己一跳。


“很好,这·是·十·五,蠢货!

“让我们都直率一些吧,老东西。

“我明显就是你的妻子,我把你变成这个样子,还有——”


“还有什么?”

所谓直率,还会说出什么?


“是我杀了老管家,约翰金。

“我杀了你的养父,因为他太想要获得不该属于他的东西了。

“而现在,你完完全全是我的了——亲爱的,不许拒绝!”


他想:神啊,让我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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